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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行党支部工作“8+X”制度体系的通知

时间:2017-03-03来源: 作者:Admin 点击:973
各直属党组织:
    为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,进一步落实“江宁党建e家”智慧管理平台使用、党员积分考核等制度,从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考评,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。现就推行党支部工作“8+X”制度体系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总体要求
    通过推行党支部工作“8+X”制度体系,规范基本制度和完善特色制度,加强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和落实,使基层党支部全部工作有规可依、有规必依,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,进一步强化党员党的意识、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,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    二、规范建立基本制度
    重点围绕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、统一活动日、发展党员、党员教育培训、党员记实管理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8项基本制度,根据党支部自身实际,充实完善内容,细化具体要求,确保制度可执行、可落实、有成效。
    (一)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    1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,检查总结上月工作情况,研究部署本月工作;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;分析支部党员状况并制定教育管理措施;讨论发展党员等。
    2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,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策理论、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;汇报交流党员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;反映党员群众意见建议;围绕支部近期工作提出贯彻措施等。
    3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,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;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;听取讨论支委会工作总结和计划;讨论通过党员表彰处分、发展党员等重要问题。
    4、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,根据当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党课内容,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、廉政教育、理论教育、形势教育等。
    5、“三会一课”应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、围绕中心工作,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,提高质量效果。严格考勤制度,健全会议记录,提高“三会一课”规范化制度化水平。党支部书记应加强督促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。
    (二)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    1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,时间一般在年底,结合年终总结、组织生活会进行。
    2、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、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,肯定成绩、找出差距、明确努力方向。
    3、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,组织党员互评,指出问题不足,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。
    4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,组织党员测评;可邀请群众代表、服务对象参加。
    5、支委会综合党内外评议意见,按照“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”确定评议等次,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后,向本人反馈。
    6、对优秀的党员,予以表扬或表彰;对合格党员,予以肯定和鼓励;对不合格党员,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。
    (三)组织生活会制度
    1、每年召开一次,根据需要也可增加。一般安排在年底,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,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。
    2、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,着重解决1-2个突出问题,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。
    3、会前,抓好集中学习、征求意见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,组织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。
    4、会上,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;每位党员围绕会议主题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    5、会后,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,逐一明确整改措施,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会后15天内,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等。
    (四)统一活动日制度
    1、每月开展一次,一般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,遇法定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周的星期五。非公有制企业、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基层党支部,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统一活动日时间,但需要保持相对固定。
    2、立足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不同需求,研究制定活动方案,并提前制定每季度的统一活动日计划,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。
    3、严格落实计划安排,提前3天预告当月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。
    4、指定专人记录每次活动的内容形式、时间地点以及党员出勤等情况,并在《支部手册》上做好登记。
    5、围绕学习教育、服务群众、民主议事、结对共建等内容,探索完善活动形式,推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。
    (五)发展党员工作制度
    1、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,报各直属党组织备案,并做好发展党员的全程公示工作。
    2、党支部指定1-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全区的政治理论测试。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、通过政治理论测试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各直属党组织备案后,列为发展对象。
    3、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审查后,按照发展党员预审制要求逐级上报进行预审。预审合格后,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各直属党组织审批。
    4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,通过后报各直属党组织审批。
    5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对不坚持标准、不履行程序、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、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负责人、直接责任人应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
    (六)党员教育培训制度
    1、采取举办培训班、上党课、举行报告会、开展专题讨论等形式,组织党员集体学习。
    2、组织党员上网学习、在线培训,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、QQ群、微博微信等互动。
    3、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,制定学习计划,利用业余时间认真搞好自学。
    4、通过党员责任区、党员先锋岗、党员示范户、党员承诺、设岗定责、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形式,组织党员服务群众、加强党性锻炼。

    5、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,沟通思想,相互启发教育。
    6、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    (七)党员记实管理制度
    1、党员记实管理工作面向全体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实行“一人一证、一事一记”。
    2、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活动证作为记实的主要载体,由党支部负责登记、填写、发放,党员负责日常保管。
    3、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交纳党费情况即时记录,对党员奖惩、发挥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记录一次,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及时记录,记录应经党员核实确认。
    4、为全体党员同步建立记实档案,作为重要工作资料保存备查。
    5、记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、评先评优、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,作为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、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途径。
    6、重视运用记实管理情况,采取谈心谈话、警示提醒、结对帮扶等形式,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。
    7、通过党员积分考核等方式,定期考核、公布结果。
    (八)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制度
    1、党员应自觉、按时、足额交纳党费。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。
    2、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,不得擅自留存。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,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“特殊党费”。
    3、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结余的原则,严格按照5种使用范围,充分发挥好党费的作用。
    4、按照规定加强对党费的管理,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,接受党员监督。
    三、分类完善特色制度
根据不同领域特点,加强探索创新,按照务实管用、简便易行原则,分类建立完善符合实际、富有特色的工作制度,推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。
    (一)机关、事业单位
着眼履行岗位职责,改进工作作风,建立完善“江宁党建e家”智慧管理平台使用、党员积分考核、对标承诺、亮身份树形象等制度;着眼强化宗旨意识,践行群众路线,推动党员在本职岗位外更好发挥作用,建立完善在职党员进社区、直接联系服务群众、挂钩结对帮扶等制度。
    (二)非公企业、社会组织
着眼强化创先争优意识,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建立完善“江宁党建e家”智慧管理平台使用、党员示范岗、党员责任区等制度;着眼强化党员意识,在服务群众中发扬奉献精神,建立完善党员积分考核、党员公开承诺、党员志愿服务等制度。
    四、组织领导
    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“8+X”制度体系建设,支部书记和支委会班子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,带头研究制定相关制度,带头执行落实各项制度。结合工作需要,采取制度张贴上墙、编订制度手册等形式,推动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强化制度意识,自觉学习制度,严格落实制度。
    各直属党组织要将党支部“8+X”工作制度的规范完善和执行落实情况,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,纳入对党支部的考核管理。强化结果运用,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支部提出严肃批评、督促限期整改。加强日常管理,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检查,动态掌握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,推动任务要求落实到位。要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党支部特点,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。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,推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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