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和要求
时间:2017-08-12来源: 作者:Admin 点击:1279次
一、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组织关系在南京市范围的党员,在市内因工作调动、居住地变化,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,区委直属党(工)委可以与市内具有接转权限的基层党(工)委直接接转。
凡进出南京市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,仍需经区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。 二、相关要求 1、党员到基层党组织报到时,请认真填写《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。 2、区委直属党组织应在党员报到时,告知党员党组织关系隶属,并及时完成流转工作,相应党总支(支部)应做好接收工作。 区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地址:原区政府办公楼4楼402办公室(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69号区委大院南门东侧),联系电话:025-52281702。 |